扩大国籍政策开放:面向侨胞与外国人的新机遇

30/06/2025
341

越南国会于624日上午正式通过《越南国籍法》修正案,该法案将于202571日起生效。此次修法是越南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国家在开放与融入国际社会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

入籍/恢复越南国籍条件更加明确且灵活

根据越南《国籍法修正案》第19条规定,外国公民及无国籍人士申请加入越南国籍需满足以下条件:(i)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除了未成年人随父母入籍可豁免此项要求);(ii)遵守越南宪法法律、同时尊重越南民族传统文化习俗;(iii)需要具备足够的越南语能力以融入社区; iv)在申请入籍之前必须在越南永久居住至少 5 年,并且 v)必须能够确保在越南生活。

特别是,为了方便起见,修订后的法律还规定了豁免上述部分条件的情况。这些人是配偶或亲生子女为越南公民、父母或祖父母为越南公民、对建设和保卫祖国事业作出过特殊贡献或其入籍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带来利益的人,以及随父亲或母亲申请入籍的未成年人。

修订补充法第23条还取消了丧失越南国籍者申请恢复越南国籍的多项条件。根据现行规定,丧失越南国籍的人需要恢复越南国籍,必须符合以下六种情况之一:(i)要求返回越南; (ii) 妻子、丈夫、生父、生母或生子女是越南公民; iii)为建设和保卫祖国事业做出特殊贡献; iv)对国家有利; v)在越南投资; vi)已经退出越南国籍,但不允许加入外国国籍。但新修订补充的法律已废止了上述相关条款。这意味着,今后所有丧失越南国籍的人,如提出恢复越南国籍的申请,均可得到当局的审议和批准。

双重国籍政策在姓名方面是开放、灵活的。

此次修改中,对《越南国籍法》进行了调整,明确规定了允许保留外国国籍的特殊情况,取消了获准恢复越南国籍的人必须放弃外国国籍的规定。此外,该法还规定,双重国籍的情况必须经国家主席许可,并符合以下两个核心条件:(i)根据该国法律保留外国国籍;(ii)不利用外国国籍损害越南的合法权利、利益、安全、国家利益、社会秩序和安全。

关于姓名问题,为方便人们申请加入/恢复越南国籍,同时也申请保留外国国籍,该法已作出修订,第19条第4款和第23条第4款规定允许他们选择一个结合越南姓名和外国姓名的姓名。这有助于确保个人在其国籍国生活和工作的便利,同时并不严格要求拥有纯越南名字。

科技应用与行政程序简化研究

关于运用数码科技及简化行政程序,政府认为虽然行政程序数码化、精简化是必要的,但基于国籍问题关乎国家主权及机密资讯的特殊性,政府将继续根据切合实际情况的路线图进行研究及落实。

放宽入籍和重新入籍规定体现了越南继续努力将党的政策制度化,营造开放、有吸引力的法律环境,及时消除国籍法规定的障碍和缺陷,并希望吸引优质资源、商人、外国投资者等,为国家在革新时期的全面发展作出贡献。

来源:DIL Van Anh

+84 925 168 999